question-icon 结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结婚后父母的借条算共同债务吗?

我结婚前父母出资给我买了房,现在结婚后父母拿出借条,说当时买房的钱是借给我的。我就想知道,这借条上的钱算我和我配偶的共同债务吗?我有点担心会影响我们夫妻的财产情况,所以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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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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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结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结婚后父母所出具借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理解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这笔钱是夫妻一起用在家庭生活等方面,或者是两人都同意借的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回到这个问题,因为是结婚前父母出资买房,这和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关联性要具体分析。如果买房时只是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这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即便婚后有借条,如果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的签字或者事后配偶的追认,很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后来父母拿出借条说钱是借的,但儿媳对此并不知情也未签字,那么这笔债务大概率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如果有证据能证明买房是为了夫妻婚后共同居住使用,并且夫妻双方都有将其作为婚后共同生活住所的意愿,即便借条只有一方签字,法院也可能会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房子虽然是婚前买的,但装修等是夫妻婚后一起参与并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这种情况下,债务性质的判断就会更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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