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抓人一般是有证据了吗?


在我国,便衣警察抓人通常是有一定证据的,但具体情况要分不同阶段来看。 从法律角度讲,警察执法是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同的强制措施,每种措施对应的证据要求不一样。 如果是进行拘传,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有一定的线索指向某人可能与案件有关,虽然证据不一定充分,但足以让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让其到案说明情况。 而对于刑事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刑事拘留需要有较为明显的证据或迹象表明被拘留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至于逮捕,条件更为严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也就是说,逮捕需要有更扎实、更充分的证据。 不过,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便衣警察可能是在执行一些紧急任务,有时候证据可能还在进一步收集和固定中。但总体来说,他们抓人肯定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不会随意进行。而且后续如果发现抓错了人,也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