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是否属于婚后财产?
我家的老房子拆迁了,现在分了回迁房。我是在结婚之后才拿到这个回迁房的,不太清楚这房子到底算不算婚后财产。要是算的话,万一以后和伴侣有点啥问题,这房子分割起来就麻烦了,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这个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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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回迁房是否属于婚后财产,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后财产的概念。婚后财产指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接下来看回迁房的情况。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在婚后仅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回迁房,没有添加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投资,那么回迁房通常还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这本质上是婚前个人财产形态的转化,并没有改变其财产的归属性质。 然而,如果在回迁过程中,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来补交了房屋差价,或者对回迁房进行了装修等投资,那么这部分用夫妻共同财产投入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另外,如果被拆迁房屋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回迁房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判断回迁房是否为婚后财产,关键在于看被拆迁房屋的权属情况以及回迁过程中是否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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