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年旷工被公司辞退有失业金吗?


要判断上班一年旷工被公司辞退是否能领取失业金,需要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在失业阶段维持生计,有时间去寻找新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第一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你的情况中,你上班一年,如果公司和你都按照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那么这个条件是满足的。 而第二个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比较关键。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旷工被公司辞退,属于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第三个条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需要你在失业后到相关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自己有求职的意愿和行动。 综上所述,如果你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那么你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