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交税比非居民交税更划算吗?


要判断居民个人交税是否比非居民交税更划算,我们需要先了解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定义,以及他们各自的纳税政策。居民个人,简单来说,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则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在纳税方面,二者的计税方式有所不同。对于居民个人,其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并且,居民个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扣除,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内容。 而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适用税率也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但由于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优惠政策,在相同收入情况下,可能会比居民个人缴纳更多的税。 不过,是否划算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非居民个人的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且金额相对较低,可能其交税金额也不会很高。但对于收入较高且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人来说,作为居民个人交税,通过扣除相关费用后,可能交税会更少,相对更划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