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层面上,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到底有啥不一样的地方。我平时会涉及一些税务和权益方面的事情,就想知道这两者的区别对我在国内的生活、工作、纳税等方面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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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是个人所得税领域的重要概念,它们在判定标准、纳税义务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判定标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这里的“有住所”,并不是说有房产,而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比如,一个中国人,即便他在国外工作几年,但户籍在国内,家庭也在国内,那他就属于有住所的居民个人。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纳税义务方面,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居民个人全球所得都要在中国纳税。例如,一位中国居民在国外工作获得的工资收入,也需要在中国进行纳税申报。而非居民个人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一个外国人来中国短期工作几个月,他只需要就这几个月在中国工作取得的收入在中国纳税。 除了个人所得税,在一些社会福利、权益保障等方面,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也可能存在差异。居民个人通常能享受更全面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而非居民个人在享受这些权益时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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