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了还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吗?
我和父母办理了分户,但是平时生活里还是会住在一起,很多事情也是一起做。我不太清楚现在从法律上来说,我和父母还算不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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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分户了是否还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我们需要先明确“分户”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两个概念。 分户指的是子女从父母的户口中独立出去,自立新的户籍。这通常是基于一些实际需求,比如子女成年、结婚等情况,在公安机关进行的户籍变更操作。 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社会救助法规等规定,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且长期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员。判断是否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并不是唯一的标准,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法定的亲属关系以及是否在实际生活中共同居住、相互照顾、经济共享等。 从法律实践角度来看,如果分户之后,家庭成员之间仍然共同居住在一个住所,在日常生活中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事务、共享家庭经济资源,即便户口分开了,一般还是会被认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例如,子女虽然分户了,但和父母仍然住在同一套房子里,一起吃饭、一起分担家庭开支等,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共同生活。 相反,如果分户后各自居住在不同的地方,经济上相互独立,生活中也很少有交集,那么通常就不能认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以,分户了并不一定就不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要结合实际的生活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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