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口迁出去还算家庭成员吗?

我之前把户口迁出去了,现在家里在处理一些事务,涉及到家庭成员的界定。我不太清楚我这种户口迁出去的情况,还算不算家里的家庭成员,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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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判断户口迁出去后是否还算家庭成员,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家庭成员通常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并不完全等同于户籍登记中的亲属关系。户籍主要是对人口进行登记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而家庭成员的认定更侧重于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户口的迁移而消除。即使子女将户口迁出,他们与父母之间的抚养、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例如,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些义务并不因为户口的变动而改变。 同样,在一些财产继承方面,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也是基于亲属关系来确定,而非户口所在地。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并没有以户口是否在同一处作为继承资格的判定标准。 所以,一般情况下,户口迁出去后仍然可能属于家庭成员。只要亲属之间存在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比如抚养、赡养、继承等关系,就可以认定为家庭成员。当然,在一些特殊的政策或事务处理中,可能会以户口作为判断家庭成员的依据,但这更多是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非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成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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