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是这个月计提下个月的吗?


在税收领域,税款计提时间并不是固定为“这个月计提下个月”的,要依据具体的税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对于增值税而言,它采用的是“以票控税、按月申报”的方式。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后,根据当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来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额,通常是在月度终了后进行核算申报。也就是说,增值税是对本月实现的应税销售行为产生的纳税义务进行计算和申报,不存在“这个月计提下个月”的普遍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这里,企业需要根据本月或本季度的利润情况,按照适用税率预提企业所得税,并非简单的“这个月计提下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相关的纳税申报和缴纳规定。 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是由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所以,也是根据当月实际发放的工资等所得来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并非统一的“这个月计提下个月”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申报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综上所述,不同税种的税款计提时间遵循各自的税收法规要求,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是“这个月计提下个月”。企业和个人应当准确掌握各税种的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税款的计提和缴纳,以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