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拿到谅解书以后还有事吗?
我之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对方一定的损伤。经过协商和赔偿,对方给我出了谅解书。但我心里还是不踏实,不知道拿到谅解书后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后续还会不会有其他麻烦事?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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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谅解书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对肇事方表示谅解的书面文件。拿到谅解书后是否还有事,要分情况来看。 从刑事方面来说,如果事故导致了刑事犯罪,比如构成交通肇事罪,谅解书虽然是一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了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酌情从轻处罚。例如原本可能判实刑的,有可能会判处缓刑,但不能保证一定不会被判刑。不过,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同时有谅解书等情形,检察院也有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从民事方面来看,拿到谅解书不代表民事赔偿责任的终结。肇事方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事故责任划分,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所以,交通事故拿到谅解书后,刑事和民事方面可能还是会有事,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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