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金券是否等同于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发工资时给了我一些代金券,说是可以当工资。我有点疑惑,代金券能和工资一样吗?我就想了解下这代金券到底能不能算工资,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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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代金券是否等同于工资,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工资的定义。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了工资支付的形式是货币。 而代金券并不属于货币范畴。它通常是商家发行的一种凭证,只能在特定的商家或场所消费,具有一定的使用限制和条件。例如,可能只能购买特定的商品或服务,有使用期限的要求等。 工资的主要功能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需求,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工资用于各种消费。但代金券的使用范围是受限的,不能像货币那样自由灵活地满足劳动者多样化的生活开支。 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中,如果用人单位以代金券代替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代金券不等同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以代金券来替代工资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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