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就代表一定会判刑吗?


被捕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刑。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被捕”在法律上的准确概念。这里所说的“被捕”,一般指的是被执行逮捕。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再犯新罪等妨碍诉讼正常进行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把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控制起来,保证司法程序能顺利走下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而判刑则是在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并确定相应的刑罚。这是刑事诉讼的最终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最终不一定会被判刑。在侦查阶段,如果侦查机关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证据不足,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能会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所以,被捕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并不等同于最终会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