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未遂是否还是结果犯?
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如果有人实施了杀人行为,但是最后没有成功,也就是杀人未遂,那它还算不算结果犯呢?我不太清楚结果犯的定义以及杀人未遂和它之间的关系,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探讨杀人未遂是否为结果犯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结果犯的概念。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简单来说,就是犯罪行为必须造成了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定危害结果,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故意杀人罪而言,其既遂的标准通常是被害人死亡这一结果的发生。 而杀人未遂,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比如,行为人实施了杀人行为,但被害人因及时得到救治而没有死亡。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上述定义和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杀人未遂并不满足结果犯关于“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这一条件。因为在杀人未遂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被害人死亡这一故意杀人罪既遂所要求的法定结果。所以,杀人未遂不属于结果犯。 虽然杀人未遂不属于结果犯,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构成犯罪。犯罪未遂依然具有社会危害性,行为人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达成犯罪目的。因此,对于杀人未遂的行为人,依然要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不过在量刑时会根据法律规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