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办理什么手续?

我家里人因为一些事情被拘留了,我想给他申请取保候审,但是不知道要满足啥条件,也不清楚具体要办哪些手续。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说说,让我心里有个底,看看能不能为他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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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而取保候审的手续办理流程如下: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应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其次,办案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所提供的保证人是否具备保证能力或者保证金是否足额等。若经审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办案机关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最后,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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