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半且检察院退回侦查两次了会怎样?
我被取保候审已经一年半了,期间检察院还退回侦查两次,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接下来会是什么情况,也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之后的流程会怎么走,我会不会被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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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和补充侦查这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保证后,让其在外面等候审判。而补充侦查是指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认为证据不够充分,把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让他们进一步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这就意味着,检察院退回侦查两次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上限。当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时候,被取保候审的人就不用再担心被起诉到法院受审了。但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已经足够了,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最后由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来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如何量刑。 另外,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你提到已经取保候审一年半,这在程序上可能存在一定问题。你可以及时和办案机关沟通,了解具体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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