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人(担保人)的责任及如何追究?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取保候审保证人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为其提供担保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保证人的责任主要体现在监督和报告两个方面。监督责任要求保证人要时刻关注被保证人的行为,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比如,被保证人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如果保证人发现被保证人可能有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就需要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关于责任的追究,如果被保证人违反规定,而保证人没有履行保证义务,那么就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对于一般的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情况,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罚款的具体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而如果保证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比如与被保证人串通,帮助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等,那么就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机关在确定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保证人是否尽到了合理的监督义务,是否及时发现并报告被保证人的违规行为等。如果保证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努力去履行保证义务,但仍然无法阻止被保证人违反规定,那么在责任追究时可能会从轻处理。 总之,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行监督和报告职责,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