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一年又监居一年没消息,同案都到法院了怎么办?
我之前被取保候审了一年,之后又被监视居住一年,到现在都没有消息。但和我一起的同案人员都已经到法院阶段了,我很疑惑自己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接下来会怎样处理,心里特别没底,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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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监视居住则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你这种取保一年又监居一年的情况,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期限。而你的同案人员都到法院阶段了,可能是因为案件的侦查情况、证据收集情况等对不同的犯罪嫌疑人有所差异。出现这种情况,你可以通过你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向执行机关或者决定机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如果确定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强制措施期限,有权要求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审查,如果确实期限届满,就会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解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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