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去外地的报备流程是怎样的?
我现在处于取保候审期 间,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去外地一段时间。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向相关部门报备,也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整个流程是怎样的,担心不按规定报备会影响我的取保候审状态,想了解一下详细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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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需要去外地,是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备的。这是因为取保候审是一种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所以,去外地前必须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
具体的报备流程如下:首先,要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在申请中,要详细说明去外地的理由、目的地、预计停留的时间等信息。比如,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去外地出差,要写明出差的公司名称、具体工作内容、出差的起止日期等。
然后,公安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一般会尽快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主要会考虑去外地是否会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以及是否存在逃跑等风险。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执行机关会发给相关的证明文件。在外出期间,要严格按照申请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活动,并且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配合执行机关的工作。如果需要延长停留时间或者改变行程,也要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并重新申请。
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去外地,可能会被认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所以,一定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按照流程进行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