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不报备会有什么后果?
我现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因为一些私人原因想去外地,但没来得及向相关部门报备。我很担心这样做会带来不好的后果,所以想了解下,取保期间去外地不报备到底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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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里,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其中就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去外地不报备,违反了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这意味着,不报备去外地这种行为会被视为违反规定,司法机关会根据情节轻重来采取不同的措施。情节较轻的,可能只是要求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情节严重的,则可能会被监视居住甚至逮捕。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需要去外地,一定要事先向执行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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