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是否对寄存物享有留置权?
我是做保管生意的,之前帮人保管了一批货物,现在对方不肯支付保管费。我听说在保管合同里,保管人对寄存物有留置权,想问下是不是真的,我能不能扣下这批货物来抵保管费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对寄存物是有可能享有留置权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概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简单说就是,别人欠你钱不还,你可以扣下他放在你这儿的东西,把东西卖了来抵他欠你的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三条明确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保管合同里,如果寄存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保管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留置寄存物的。
不过,行使留置权也有一些条件限制。第一,保管人必须已经合法占有了寄存物,也就是说,保管人是通过正常的保管合同关系拿到寄存物的,而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第二,寄存人确实存在未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违约行为,并且该债务已经到期。第三,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如果双方在保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管人不能留置寄存物,那么保管人就不能行使留置权。
当保管人留置寄存物后,要妥善保管该寄存物。并且,保管人应当给寄存人一定的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届满后,寄存人仍然不履行债务,保管人就可以与寄存人协 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总之,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寄存物享有留置权,这是法律赋予保管人的一种保障自身权益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8个最新问题
维权过程中是否还要掏产生的房租?
帮信获利一万多怎样才能不起诉?
独立法人公司申请破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是否受竞业禁止法律约束?
医保一开始有多少钱?
民法中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外国人在哪些情形下不准出境?
投资收益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代扣代缴的社保如何做分录?
住房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年?
刚办的结婚证多久能办离婚?
私生子抚养权归谁,该如何处理私生子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了怎么变更户口?
销售假商标会被判几年?
转让营业执照后账务该怎么处理?
签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养老送终,因难相处想反悔解约可以吗?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担保物权的性质是什么?
已为您展示了 18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