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和遗赠都是单方法律行为吗?
我想立一份遗嘱把部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同时也有一份遗嘱留给法定继承人。不太清楚这两种是不是都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想了解一下遗嘱和遗赠在法律上是不是都算单方法律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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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遗嘱和遗赠都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单方法律行为指的是只要一方作出意思表示,这个法律行为就能够成立,不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自己决定并表达了某种意愿,这个意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不需要其他人的回应或认可。 对于遗嘱而言,它是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自己死后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就是说,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法定继承人的同意,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遗嘱就有效。 遗赠同样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是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人在作出遗赠的意思表示时,也不需要受遗赠人的同意,只要遗赠符合法律规定,在遗赠人死亡后,受遗赠人就有权按照遗赠内容获得相应财产。 综上所述,遗嘱和遗赠都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它们都基于行为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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