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有什么区别?
我家里老人打算处理名下财产,有人建议立遗嘱,有人说签遗赠扶养协议。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不一样,想知道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效力、财产分配等方面到底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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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存在诸多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定义来看,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继承其遗产的方式。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提前写好遗嘱,指定哪些人可以继承自己的财产。而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也就是说,扶养人照顾遗赠人的生活,等遗赠人去世后可以获得其财产。 在法律效力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表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的合同关系,扶养人付出了扶养的义务,理应优先获得财产。 从主体上看,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比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而受遗赠人则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组织。 再者,权利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不需要承担特别的义务,除非遗嘱中明确规定了某些义务。而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有义务对遗赠人进行生养死葬,只有履行了这些义务,才能获得遗赠的财产。 最后,是否有偿也不同。遗嘱继承通常是无偿的,继承人不需要为获得遗产支付对价。而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扶养人以履行扶养义务为代价获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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