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与遗嘱继承有哪些区别?
最近在处理家里老人遗产相关事宜,看到有遗赠与遗嘱继承这两种方式,有点懵。想具体了解下这二者到底有啥区别,在财产分配、接受方式这些方面都有啥不同,希望能有人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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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遗嘱继承虽然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但存在不少区别。 首先,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得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者是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并且得是自然人。打个比方,老张立遗嘱把一部分财产给邻居小李,小李不是法定继承人,这就是遗赠;要是老张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这就是遗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 其次,客体范围有别。遗赠的客体只有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不过执行遗嘱不能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既包含财产权利也有财产义务。比如,被继承人有房产和债务,遗嘱继承人继承房产的同时可能也要承担相应债务,但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要是遗赠房产给他人,受遗赠人一般不承担债务。 再者,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一样。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的60日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才视为接受,否则就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有效,没表示的就视为接受继承。而且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和遗嘱继承人不同。 最后,遗嘱继承中,遗嘱人能在遗嘱里指定候补继承人,遗赠则不能指定候补遗赠人。 相关概念: 遗赠: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嘱继承: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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