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与遗赠有哪些区别?
遗嘱和遗赠确实有不少区别呢。
首先,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遗嘱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打个比方,老张有三个孩子,他立遗嘱把财产给其中一个孩子,这就是遗嘱继承,孩子属于法定继承人;要是老张把财产送给了邻居,邻居就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就是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其次,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比如说,老李通过遗嘱给朋友老王留了一笔财产,老王在知道这件事后六十天内啥表示都没有,那就相当于他放弃了这笔遗赠;要是老李把财产留给了儿子小李,小李在遗产处理前没说放弃,那就视为他接受继承。
再者,是否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不同。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如果遗赠人生前有债务,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执行遗赠。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同时也应当负责清偿被继承人所应缴纳的税款及债务。例如,老赵生前欠了一些钱,他通过遗赠给了某慈善机构一笔财产,慈善机构只拿财产不用还钱;要是老赵把财产留给了子女,子女继承财产的同时就得把老赵欠的债还上。
最后,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好比老孙立遗嘱把房子留给侄子(遗赠),侄子不能直接去分遗产,得等着遗嘱执行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来给他;要是老孙把房子留给儿子(遗嘱继承),儿子就可以直接参与房子怎么分配这些事。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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