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都有什么样的种类?


在我国,遗嘱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类型: 首先是公证遗嘱,它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的遗嘱。公证机关会对遗嘱的内容和订立过程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其经过专业公证,真实性和效力较强,国家也鼓励公民采用此方式订立遗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 其次是自书遗嘱,就是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全部内容、签名,并注明制作的年、月、日的遗嘱。这种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就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老人自己亲手写下将房产留给子女的遗嘱,就属于自书遗嘱。 然后是代书遗嘱,这是在遗嘱人不能书写,比如因病无法握笔等情况下,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还有录音遗嘱,是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被篡改等问题,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接着是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不过,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另外,《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中的规定。不同种类的遗嘱在法律上效力是平等的,只是订立的程序和要求不同。在实际生活中,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来处理自己的财产等事务。 相关概念: 公证遗嘱: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的遗嘱。 代书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写,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等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 录音遗嘱:用录音形式记录遗嘱人口述内容,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的遗嘱。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所立的遗嘱。 打印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的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