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答疑邮寄三次仍不给答疑怎么办?
我对法院的判决有疑问,按照规定进行判后答疑申请,已经邮寄了三次书面材料,可到现在都没得到法院的答疑。我很着急,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合法的途径可以解决问题,怎么才能让法院给我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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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答疑是指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当事人对裁判有异议、疑问来访的,由原承办法官对裁判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依法向当事人解释、说明裁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有义务保障当事人在判后答疑环节的合法权益。虽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法院在当事人邮寄申请三次后仍不答疑的具体处理方式,但我们可以依据一些相关的法律原则和其他规定来寻找解决办法。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来看,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判后答疑可以视为当事人诉讼权利在裁判生效后的合理延伸。如果法院拒绝履行判后答疑的职责,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一种侵害。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首先向该法院的信访部门进行反映。信访部门是法院内部处理群众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你可以详细说明你已经三次邮寄答疑申请但未得到回应的情况,要求信访部门督促相关承办法官进行答疑。 若向法院信访部门反映后仍未得到解决,你还可以向该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申诉。上级法院有权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通过向上级法院申诉,可能会促使原法院重视你的问题并进行处理。 此外,你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如果检察院认为法院在判后答疑环节存在不作为等违法情形,会依法进行调查并要求法院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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