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与遗赠的关系是怎样的?

我家里老人打算处理财产,提到了遗嘱和遗赠,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是什么关系。是相互独立的,还是有包含关系呢?想了解一下它们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界定相互关系的,这对老人处理财产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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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和遗赠都是被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的重要方式,它们之间既有联系,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从联系方面来看,遗嘱和遗赠都属于死因行为,这意味着它们都只有在立遗嘱人或者遗赠人死亡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并且,二者都是要式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来订立才有效。此外,遗嘱和遗赠所处分的财产都必须是立遗嘱人或遗赠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同时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中,对遗嘱继承和遗赠都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遗嘱是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而遗赠是将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二者最核心的区别。 另外,在接受遗产的方式上也有所不同。依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种不同的接受方式要求,也是遗嘱和遗赠的重要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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