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承与遗赠能够同时分别办理吗

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些财产,有遗嘱指明了部分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部分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继承和遗赠能不能同时分别去办理呢?不太清楚这中间具体的规定和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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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继承与遗赠在不相互抵触的情况下是可以同时分别办理的。 首先来说说继承,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将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比如老人去世了,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按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来接收老人的财产,这就是继承。 遗赠呢,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举个例子,老人通过遗嘱把自己的一幅画送给了好朋友,这就是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只要遗嘱对继承和遗赠的财产分配清晰明确,不存在冲突,那么相关人员就可以依据遗嘱分别去办理继承和遗赠事宜。 不过,如果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受遗赠人在接受遗产时无法与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遗产纠纷 。比如,继承人认为受遗赠人不应该获得那么多财产,或者受遗赠人觉得继承人阻碍自己接收遗赠财产,双方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总之,只要不冲突,继承与遗赠同时分别办理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过程中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遗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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