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在银行存了不少钱,最近听说这家银行经营状况不太好,有点担心它会破产。我想知道如果银行真的破产了,清算赔偿的顺序是怎样的?我存的钱能优先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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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众多储户和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下面为你详细解读银行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银行破产清算的概念。银行破产清算是指银行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银行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和处置,以偿还债务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普通储户利益的保护,因为个人储蓄存款是广大民众的主要金融资产之一,保障其安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在支付完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后,接下来会清偿银行所欠的其他债务。这些债务包括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向企业和个人的借款等。这部分债务的清偿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债权债务清偿顺序进行。 最后,如果银行还有剩余资产,将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但通常情况下,银行破产时资产往往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股东可能无法获得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进一步保障储户的利益,我国还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50万元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50万元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总之,银行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然后清偿其他债务,最后如有剩余资产再分配给股东。同时,存款保险制度也为储户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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