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企业债权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我公司申请了破产,在清理债权时,发现有几笔债权还没收回来。但是这几笔债权产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不太清楚针对破产企业的债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现在去追讨这些债权,会不会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而要不回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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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债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破产企业债权的诉讼时效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不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再去法院起诉,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了。 对于一般的民事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企业的债权同样适用上述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不过,在破产程序中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会影响诉讼时效。例如,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这可能会对债权的主张和行使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及时追收债务人的债权。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存在一些法定的事由,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对于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来说,要密切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发现债权快要过诉讼时效,要及时通过合法的方式主张权利,比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发送催款通知等,以避免因诉讼时效已过而丧失胜诉权。同时,管理人也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及时追收破产企业的债权,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总之,破产企业债权的诉讼时效遵循一般的民事法律规定,但在破产程序中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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