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否对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不予审核?
我在处理一笔信用证业务时,收到了一些信用证里没规定的单据。我不太清楚银行对于这些单据会怎么处理,是会进行审核,还是就直接不管了呢?我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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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对于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确实通常不予审核。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信用证的概念。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向出口商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也就是说,只要出口商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款提交符合要求的单据,银行就会付款。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4条h款规定:“如果信用证含有一项条件,但未规定用以表明该条件得到满足的单据,银行将视为未作规定并不予理会。”这一规定体现了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遵循的“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原则。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审核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一致,以确定是否履行付款义务。 对于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银行没有审核的义务。因为银行审核单据的目的是为了判断是否满足信用证的付款条件,而未规定的单据与这些条件并无直接关联。如果银行对未规定的单据进行审核,可能会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和风险,也不符合信用证业务的高效性和确定性要求。 所以,当银行收到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时,通常会采取不予审核的做法。这也提醒了相关业务当事人,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准备和提交单据,避免提交不必要的单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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