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法定公积金的基数是什么?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盈利后打算计提法定公积金,但不清楚该以什么作为计提的基数。想问下在法律规定里,计提法定公积金的基数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是按照净利润,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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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法定公积金的基数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公积金的概念。法定公积金是公司为了巩固自身的财产基础,提高公司的信用和预防意外亏损,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资本以外积存的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所说的“利润”,是指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也就是公司在缴纳完企业所得税之后剩余的利润。不过,在计算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基数时,如果公司上一年度存在亏损,那么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后,再按照弥补亏损后的利润额来计提法定公积金。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公司今年的利润总额是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那么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是100×25% = 25万元,税后利润就是100 - 25 = 75万元。假如上一年度公司亏损了10万元,那么今年计提法定公积金的基数就应该是75 - 10 = 65万元,按照10%的比例计提,法定公积金就是65×10% = 6.5万元。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在弥补亏损之后再进行公积金的计提,确保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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