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执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法律执行,也就是执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法律执行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基本准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而且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比如,税务机关征税必须依据税法的规定,不能随意多征或者少征。《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体现了合法性原则,确保执法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第二,合理性原则。该原则强调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例如,在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不能给予过重的处罚。合理性原则有助于弥补法律的局限性,使执法活动更加公正合理。 第三,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取得最大的执法效益。比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许可申请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作出决定,不能拖延。这一原则要求执法机关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事务。 第四,正当程序原则。它要求执法机关在实施执法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比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还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关于正当程序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执法权力的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