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有哪些基本的权利?

我是一个债务人,之前做生意失败欠了别人一些钱。最近债权人一直催我还钱,还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作为债务人有哪些基本的权利呢?遇到不合理的催债情况,我能怎么做来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债务人权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关系中,债务人是指需要向债权人履行特定义务的人。虽然债务人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但他们也依法享有一些基本权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债务人的基本权利: 首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简单来说,如果债务双方的义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当债权人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却要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就可以拒绝。比如在一个买卖交易中,双方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卖方没有交货时,买方作为债务人就可以拒绝支付货款。 其次是后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这意味着,如果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后履行的债务人就可以拒绝履行。例如,在一个装修合同中,约定装修公司先完成装修工作,业主后支付费用。如果装修公司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装修,业主作为债务人就可以拒绝支付费用。 再者是不安抗辩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比如,甲公司先向乙公司供货,乙公司后付款。如果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法支付货款,甲公司作为债务人在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暂停供货。 此外,债务人还有债权无效抗辩权。如果债权本身不合法或者存在瑕疵,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例如,债权是基于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或者债权的形成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后,债务人还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行使权利,债务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拒绝履行债务。例如,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三年内没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三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就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总之,债务人在法律框架内享有多种权利,这些权利保障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当债务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