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被判七年是依据什么判的?


在我国,对诈骗犯的判刑是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如果诈骗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一般是因为其诈骗数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或者虽然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但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包括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况。 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最终确定具体的刑期。所以,诈骗犯被判七年有期徒刑,通常是在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基础上,经过法院综合考量后做出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