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拖欠工资解决措施的根据是什么?


学校拖欠工资解决措施的依据涉及多个法律法规,这些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法律。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学校违反此规定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此条向学校主张及时支付工资。同时,根据该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途径和补偿依据。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对工资支付问题作出了规定。该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通过简便的支付令程序,要求学校支付拖欠的工资。此外,该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再者,《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是解决学校拖欠工资问题的重要依据。根据该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学校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学校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劳动者提供了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工资争议的途径。该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学校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法规,通过与学校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支付令、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