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殴打抡菜刀砍伤打人者,本案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在探讨遭殴打抡菜刀砍伤打人者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认定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第一,必须存在不法侵害。也就是说,对方的殴打行为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是违法的行为。如果是合法的执法行为或者其他正当行为,那就不能进行所谓的“防卫”。比如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的强制手段,这不属于不法侵害。 第二,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意味着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如果侵害行为还没开始,或者已经结束了,再去实施所谓的“防卫”,那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例如,打人者打完人后已经离开现场,这时再去砍伤对方,就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 第三,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也就是防卫的目的是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故意去伤害对方。如果是出于报复等其他目的,那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 第四,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必要限度是指足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这个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那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判断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方式、强度等因素。比如,对方只是轻微推搡,而用菜刀将其砍成重伤,这就很可能超过了必要限度。 回到遭殴打抡菜刀砍伤打人者的具体情况,要结合实际的案情来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如果在被殴打时,面临的是严重的人身威胁,抡菜刀砍伤对方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如果对方的殴打行为比较轻微,而抡菜刀砍伤对方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就可能不构成正当防卫,甚至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以法律规定和实际证据为依据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