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99)具体是怎样的?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99)》是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内销商品房买卖的一种规范性合同文本。它为商品房买卖双方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保障了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从合同主体来看,涉及到出卖人和买受人。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他们有义务按照契约的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房。买受人则是购买房屋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项。 在房屋基本情况方面,契约中会详细描述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建筑面积、户型等信息。这些信息是确定房屋价值和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例如,建筑面积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房屋的总价计算。 关于购房款及支付方式,契约明确了房屋的总价款以及买受人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付款方式可能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银行贷款等。买受人需要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购房款,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交付期限也是契约中的重要内容。出卖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如果出卖人未能按时交付,买受人有权根据契约的约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在房屋质量方面,出卖人要保证房屋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若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买受人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契约中还会涉及产权登记、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产权登记是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重要环节,出卖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物业管理则关系到房屋交付后的使用和维护,契约中会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总之,《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99)》对商品房买卖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规定,买卖双方都应当认真遵守契约的约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