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流程大概是怎样的?


在北京,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离婚方式的流程。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北京办理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明确各项事宜。然后,双方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结婚证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准予离婚。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经历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立案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审理阶段,法院会对案件进行调查、辩论等。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