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北京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有哪些,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北京有套房子要面临拆迁了,不太清楚自己是不是属于拆迁安置对象。也很想了解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问问专业人士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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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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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房屋拆迁中,明确安置对象和补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首先来了解一下拆迁安置对象。拆迁安置对象通常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合法房屋产权或者合法租赁关系的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最主要的拆迁安置对象。 此外,如果是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成为安置对象。在北京市,对于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承租人,在拆迁时也会有相应的安置政策。比如有的会提供安置房,或者给予货币补偿让其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等。 接下来看看北京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补偿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补偿就是为了弥补被拆迁人因搬家产生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偿则是在被拆迁人过渡期间提供的住房费用补贴。 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拆迁方要对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北京,房屋拆迁补偿会根据不同的区域、房屋类型等因素有所不同。拆迁方在进行拆迁时,会制定详细的补偿方案,并进行公示。被拆迁人如果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总之,被拆迁人要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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