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侵权商标如何判定责任?


商标侵权责任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过程,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其他地区,都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商标侵权。简单来说,商标侵权就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在北京判定商标侵权责任时,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第一,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也就是是否有上述商标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发生。第二,看是否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比如商标权人的市场份额下降、商业信誉受损等。第三,要判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是不是由该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第四,还要看侵权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一般情况下,只要存在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等行为,就会被认定有过错。 此外,在判定责任时,还会考虑侵权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例如侵权的持续时间、侵权商品的数量、销售金额等。对于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总之,商标侵权责任的判定是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