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哪些相关问题?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印花税征收管理作出了相应规定。 首先,关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相关通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应税凭证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等。像常见的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都属于征收范围。比如企业与供应商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就需要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 其次,对于印花税的缴纳方式。一般有自行贴花、汇贴或汇缴等方式。自行贴花是指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汇贴是指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汇缴是指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征收管理中,还强调了对印花税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对于违反印花税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总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的规定,是为了规范印花税的征收,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足额征收,纳税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