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在北京,这一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它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工亡职工亲属的经济补偿。丧葬补助金则是用于职工因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在北京,这一标准就是以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6个月。例如,如果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是8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8000×6 = 48000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职工生前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其配偶每月可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就是5000×40% = 2000元。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比如,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0000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0000×20 = 80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同时,如果在工伤认定和赔偿过程中发生争议,职工亲属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了解北京工伤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有助于保障职工及其家属在遭遇不幸时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和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