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最好?


当遇到试用期纠纷时,有多个部门可以寻求帮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是政府专门设立的,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如果您在试用期遇到纠纷,比如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工资、超时加班却没有相应加班费等情况,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您的投诉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甚至给予行政处罚。 其次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很多企业内部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它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如果您和公司在试用期的纠纷不太严重,比如只是一些小的误解或者分歧,您可以先向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会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再者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您不满意,或者企业内部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一般来说,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而且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是人民法院。如果您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仍然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最终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