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二十天逮捕几率大吗?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刑事拘留二十天逮捕几率大不大,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一般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如果是一般情况,刑事拘留二十天已经超过了普通的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能属于特殊情况或者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这种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逮捕几率就一定大。 如果案件证据充足,犯罪嫌疑人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比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等,那么逮捕的几率会相对较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反之,如果证据不足,或者犯罪嫌疑人不具有上述社会危险性,那么人民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