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白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抵押人能否主张免责?


在探讨在空白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后抵押人能否主张免责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抵押合同的基本概念。抵押合同是一种担保合同,它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而签订的协议。在抵押合同中,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担保的范围等条款。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一份完整有效的抵押合同应该具备明确的内容。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抵押人在空白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的情况。这种情况较为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地确定抵押人是否可以主张免责。一方面,如果抵押人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在空白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抵押合同被撤销,那么抵押人就可以不承担抵押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抵押人无法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事后对合同内容进行了默认或者以行为表示接受,那么抵押人可能难以主张免责。因为在法律上,签字盖章通常被视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此外,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抵押权人利用抵押人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的情况,恶意填写对抵押人不利的内容,损害了抵押人的合法权益,抵押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举证情况、合同的履行情况等,来判断抵押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综上所述,在空白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后,抵押人能否主张免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抵押人需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