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违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之前把钱借给了别人,我们签了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时间和方式。但现在对方到时间了却不还钱,感觉是违约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他们要承担啥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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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违约,指的是借款人没有按照和出借人约定好的内容履行义务,比如没按时还钱、没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等。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借款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是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借款人违约了,也不能免除还钱的责任,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继续还钱。 其次是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就会产生逾期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具体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一般在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计算。 此外,如果因为借款人违约给出借人造成了其他损失,借款人还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比如,出借人因为借款人违约而产生了额外的费用,像律师费、诉讼费等,在合理范围内,借款人需要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借款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借款人违约时还需要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的数额通常不能过高,如果过高,借款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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