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与共同犯罪的界限是什么?


共同侵权和共同犯罪是法律领域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的界限。 从定义上来说,共同侵权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比如,甲乙两人故意合谋损坏了丙的财物,这就是典型的共同侵权。而共同犯罪则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强调的是犯罪行为,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例如,甲乙两人共同策划并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构成了共同犯罪。 在主体方面,共同侵权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侵权领域,只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可能构成共同侵权的主体。而共同犯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比如,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实施了共同侵害行为,一般也不构成共同犯罪。 主观方面,共同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形式可以是共同故意,也可以是共同过失,或者故意与过失的混合。像几个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都存在疏忽,导致路人受伤,这就是共同过失的共同侵权。而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共同故意,即各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犯罪行为,而且还认识到其他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共同实施犯罪,并且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在客观方面,共同侵权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民事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等。其造成的损害后果一般是民事赔偿范围内的。比如,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而共同犯罪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例如,危害国家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 从法律后果来看,共同侵权人承担的主要是民事责任,常见的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而共同犯罪人要承担的是刑事责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总之,正确区分共同侵权与共同犯罪,对于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