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构成诽谤罪的界限是什么?


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而诽谤罪,则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要判断诽谤是否构成诽谤罪,关键在于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司法实践,“情节严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比如,有人在网络上发布诽谤他人的帖子,这个帖子被很多人点击浏览或者转发,达到了上述标准,就可能构成诽谤罪。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如果因为诽谤行为,导致被害人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情况,那也属于情节严重。三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也就是说,如果之前因为诽谤被行政机关处罚过,在两年内又实施了诽谤行为,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需要注意的是,在判断是否构成诽谤罪时,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诽谤罪是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只是因为过失或者误解而传播了虚假信息,一般不构成诽谤罪。 总之,诽谤并不必然构成诽谤罪,只有当诽谤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并且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时,才会构成诽谤罪。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尊重他人的名誉权,避免发表可能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