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宽带没到期注销违约金是多少?

我办理的宽带业务还没到期,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注销,但是不知道要交多少违约金。合同里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写得不太清楚,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问下一般这种情况违约金是怎么算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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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宽带违约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宽带没到期就注销的情况下,违约金的具体金额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合同角度来说,宽带服务本质上是用户和宽带运营商签订的一份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宽带业务办理时通常会有书面合同或者电子合同,合同中一般会对提前终止服务(也就是没到期注销)的违约金事宜进行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如果合同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提前注销要按照剩余未履行月份费用的一定比例(如30%)来支付违约金,那就按此计算。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金额或者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宽带运营商需要举证因用户提前注销宽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比如可能包括前期为用户安装宽带的成本在剩余服务期内未分摊完的部分等,然后由用户来赔偿这部分实际损失作为违约金。 最后,如果用户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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